韓華集團正努力鞏固其在美國造船業(yè)的地位,并再次表現出對澳大利亞造船集團Austal的興趣。在宣布終止談判六個月后,韓華集團已重啟對Austal的收購,據稱此舉旨在利用Austal擴大韓華在美國造船業(yè)的地位。同時,韓華集團旗下韓華Aerospace擬增資25億美元用于推進造船基地等海外和韓國國內擴張。
3月20日,韓華Aerospace發(fā)布聲明稱,該公司計劃增資3.6萬億韓元(約合25億美元,約合人民幣178.2億元),用于海外和國內生產,以滿足日益增長的國際需求。作為增資的一部分,韓華Aerospace還將發(fā)行595萬股新股。
根據聲明,韓華Aerospace計劃在歐洲、中東、澳大利亞和美國建立戰(zhàn)略性海外生產基地,以滿足相關地區(qū)預計增長的中長期國防需求。該公司希望動用1.6萬億韓元(約合人民幣79.2億元)投資海外地面防衛(wèi)武器生產基地,包括在當地建立工廠和收購其他防衛(wèi)公司的股份;動用9000億韓元(約合人民幣44.55億元)改善韓國國內生產設施;動用3000億韓元(約合人民幣14.85億元)開發(fā)無人機發(fā)動機;動用8000億韓元(約合人民幣39.6億元)確保海外造船基地安全。
為擴張海外造船基地,韓國金融監(jiān)督局電子信息披露系統(tǒng)(DART)近日消息,韓華Aerospace和韓華系統(tǒng)(Hanwha System)將參與澳大利亞實體HAA No.1進行的實收資本第三方分配。韓華Aerospace和韓華系統(tǒng)在HAA No.1的投資總額為3378億韓元(約合人民幣16.86億元),其中約1687億韓元(約合人民幣8.4億元)將用于收購Austal 9.9%的股份。
韓國投資證券和iM證券預測,如若HAA No.1利用剩余資金進一步購買Austal股份,按照4.45澳元/股的價格計算,并考慮到管理權溢價,其持股比例將增至19.9%。目前,HAA No.1已向澳大利亞監(jiān)管機構–外國投資審查委員會(FIRB)申請對增持股份進行審查。
根據向FIRB提交的文件,韓華集團有意成為持有Austal 19.9%股份的投資者。分析人士稱這是一個巧妙的舉措,可以迅速深化雙方的關系,而無需花費時間重新進行收購競標,同時也能通過澳大利亞監(jiān)管機構的一級審查。
2024年4月,韓華集團旗下造船公司韓華海洋公開提出以10.2億澳元的收購要約對Austal進行收購,收購價為每股2.825澳元,比Austal在3月29日的收盤價溢價28.4%。但Austal以難以獲得FIRB批準以及主營業(yè)務具有敏感性為由,選擇拒絕其收購要約。經過雙方數月的周旋,去年10月,韓華海洋以未能達成合理協(xié)議為由,宣布終止與Austal的收購談判。
盡管如此,韓華集團始終致力于尋求收購在澳大利亞和美國運營的Austal。在宣布終止談判半年后,韓華集團正在通過更換收購方和股權的方式,再次對Austal出手。
韓國證券機構認為,韓華集團堅持收購Austal這一戰(zhàn)略舉措的最終目的是美國的造船業(yè)務而非澳大利亞本地業(yè)務。Austal正考慮將此次籌集的資金用于擴建美國阿拉巴馬州Mobile船廠的造船設施。
韓國投資證券研究員指出:“Austal美國公司的Mobile船廠是美國海軍瀕海戰(zhàn)斗艦的建造地,韓華海洋的股東(韓華Aerospace和韓華系統(tǒng))正在共同努力,以支持在美國增加艦艇建造設施。美國當地船廠將用于建造商船,而Mobile船廠將用于建造艦艇?!?/p>
iM證券稱,此項投資凸顯出韓華集團對美國造船業(yè)務的誠意。然而,該機構對收購方中不包括韓華海洋表示有些驚訝,并稱:“考慮到韓華海洋比韓華Aerospace和韓華系統(tǒng)更有可能在Austal運營期間做出貢獻,韓華集團似乎有必要做出解釋。”
據了解,Austal在美國小型水面戰(zhàn)斗艦和后勤支援艦領域占據40%至60%的市場份額,排名第一。該公司在美國阿拉巴馬州的Mobile和加利福尼亞州的圣迭戈(San Diego)以及澳大利亞、菲律賓和越南都設有造船廠。該公司最近著重強調其籌資工作,以支持其美國業(yè)務的進一步擴展。報道稱,Austal的手持訂單價值達90億美元。
韓華集團認為,收購Austal的造船業(yè)務將在國防領域產生協(xié)同效應。Austal是直接建造美國艦艇的四大供應商之一(另外三家是Hutchison Ingalls、Lockheed Martin和Fincantieri),韓華集團“計劃通過此次投資加強其在全球造船和國防工業(yè)中的重要地位”。除艦艇外,Austal還負責建造高速渡輪、海上風電船和油氣平臺等。
作為海外擴張的一部分,除投資Austal外,韓華集團已于2024年年底完成收購美國費城造船廠(Philly Shipyard)。費城造船廠此前是一家美國國有船廠,于1998年改制為商業(yè)船廠,挪威Aker Group是其最大股東,持股量為57.6%。費城造船廠主要建造符合《瓊斯法案》的商船,自2003年以來,美國符合《瓊斯法案》的超50%以上的大型商船由該船廠建成交付,包括成品油輪和集裝箱船。其核心業(yè)務還包括艦艇、公務船以及海上風電船等船型的建造和維修改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