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5日晚間,中國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中國重工”)發(fā)布公告,全資子公司大連船舶重工集團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大船重工”)原下屬控股子公司大連船舶重工集團海洋工程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大船海工”)于2019年1月被遼寧省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進入重整程序。
近期,公司收到大連中院的《民事裁定書》,根據(jù)大船海工重整管理人的申請,大連中院于2021年6月30日裁定批準大船海工重整計劃、終止大船海工重整程序。
本次大船海工重整中,公司申報并獲得確認的債權金額為64,848.45萬元。其中,普通債權25,043.42萬元,代為支付外協(xié)勞務費形成職工債權17,385.73萬元,共益?zhèn)鶆諅鶛?2,419.30萬元。
根據(jù)重整計劃,公司各類債權清償方案為:普通債權25,043.42萬元,其中,70萬元獲得現(xiàn)金清償,24,973.42萬元轉為大船海工債權人持股平臺的有限合伙份額(按重整計劃粗略測算可轉為931.15萬元大船海工注冊資本,轉股清償率為25.06%)。代為支付外協(xié)勞務費形成職工債權17,385.73萬元,在重整計劃執(zhí)行日起第六年、第七年末分兩期全額清償。共益?zhèn)鶆諅鶛?2,419.30萬元全額清償。綜上,公司有39,875.03萬元債權獲得清償,24,973.42萬元債權轉為大船海工債權人持股平臺的有限合伙份額。
在本次大船海工重整中,大船重工同意,在大船海工重整計劃執(zhí)行日起第六年對土地、廠房、設備等非流動資產(chǎn)(不含海工平臺)所對應的價值進行股權回購,如屆時大船海工除土地、廠房、設備等非流動資產(chǎn)(不含海工平臺)外仍有其他資產(chǎn)和負債未清理完畢,屆時大船重工有權作出不予回購的決定,具體回購事宜另行商定。